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?
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。包括:
1)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;
2)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
3)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。
为什么要做安全设施“三同时?
参见网站中现有的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全文
执法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
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) 有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,储存危险化学品的,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;
2) 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;
3)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;
4) 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;
5)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;
6)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业务流程:
